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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因防控禽流感疫情休市 经营者或将有合理补偿

发布时间:2017-3-29 8:55:10      浏览次数: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吴瑕) 今年2月中旬,为应对禽流感疫情,广州全市所有活禽市场临时休市时间从3天延长至13天,为此,不少生鲜鸡档的档主希望政府能够在休市时出台措施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今后这一期待或将成为现实。昨日,《广州市传染病防治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在广州市法制办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当中提出,今后因为传染病防控的需要而进行的休市和防疫扑杀,广州将建立相应的补偿制度,“对经核实的实际损失予以合理补偿”,使经营业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市区两级政府应建立疫情监测通报机制


  记者了解到,自2003年“非典”暴发以来,广州先后应对了H5N1、H1N1、H7N9流感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等疫情。目前,广州面临的传染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广州市传染病防治规定(修订)》列入了2017年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的提案项目。

      《规定》中明确,广州将建立健全全市传染病联防联控相关机制,完善疫情预警报告及部门疫情通报制度。其中,《规定》中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传染病疫情与监测信息通报机制,实现部门间的传染病疫情及监测信息及时通报、资源共享。

     合理补偿经营户纳入政府公共管理成本

      广州是广东省活禽集中宰杀、冷(生)鲜上市的三个试点城市之一,活禽集中宰杀、冷(生)鲜上市已经在逐步试点开展。为此,《规定》中明确提出“本市逐步推行活禽集中宰杀、冷链配送、冰鲜上市”。

      与此同时,广州还将建立实行休市和防疫扑杀动物及相关补偿制度。《规定》中明确,“畜禽批发、农贸肉菜市场应当建立日常清洗消毒和定期休市清洗消毒制度”,而“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时,扑杀、销毁染疫及一定范围易感染动物”。

      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休市和防疫扑杀中,禽养殖户和市场经营者会为保护公共利益而遭受损失,如果他们合法利益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就会产生社会矛盾问题,且该补偿属于政府防治传染病应当承担的公共管理成本,也是对处于危机管理状态下的个体合法权益的尊重和维护。因此,《规定》提出“对经核实的实际损失予以合理补偿”,使经营业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何提意见

      在新浪微博“广州政府法制”提交;

       登录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http://www.gzlo.gov.cn),通过网站上的“立法征求意见”栏目提交;

      邮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政编码:510032);

      传真:83125287;

       电子邮箱:gzlfgc@126.com。

      请于4月10日前提交意见,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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