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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韩籍MERS患者病情加重 13接触者仍未找到

发布时间:2015-6-1 9:22:02      浏览次数:

[摘要]目前确认广东应追踪的密接者共77人,截至目前已追踪64人。


台北出现首位疑似MERS患者


昨日,韩国保健福祉部长官文亨杓在记者会上发言,就防疫不力道歉。新华社记者 姚琪琳 摄

新京报讯 (记者李丹丹)昨晚,广东省卫计委通过微博公布了当日的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情况。目前确认广东省应追踪的密接者共77人,截至目前已追踪64人。

13人尚未取得联系

微博中称,广东继续加强密切接触者的搜寻和隔离观察,通过卫生计生和公安等部门核查,确认应追踪的密切接触者共77人,截至目前,全省已追踪64人,全部采取集中方式隔离观察,暂无人出现不适。

目前,尚未取得联系的13人,其中乘坐永安东巴士乘客11人(没有乘客信息登记记录),香港通报可能进入广东的同航班乘客2人(通过公安核查信息正在联系)。

此外,在5月29日发布的确诊病例金某目前病情较前加重,间中有高热,胸片示渗出灶较前增多,氧合变差,符合中度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诊断。专家组根据病情动态调整治疗方案。

昨日上午,广东省卫计委派出第三批临床专家组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指导医疗救治,并决定从6月1日起,安排省临床专家到该医院驻点协助指导治疗患者。

台北疑似患者系中年男子

据中新网报道,5月30日,台湾某医院通报台北市卫生单位,疑似出现MERS首名患者,检体已送交“中央疾病管制署”检验。该名疑似染病李姓男子(34岁)住在台北市,目前检体检验结果尚未出炉。

另据新华社报道,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5月31日表示,18名与确诊MERS的韩国男子紧密接触过的人士正接受隔离,暂时未出现呼吸系统征状。

■ 焦点

网传现疑似病例 地坛医院辟谣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医护人员抽签进ICU看护MERS患者,未婚者组第一梯队,网友点赞

昨日,有微博网友称“地坛医院发现疑似MERS病例,未婚医护人员抽签去上战场了”。对此,新京报记者从地坛医院核实,此为假消息。

北京地坛医院感染中心副主任王凌航表示,目前地坛医院并未收治MERS疑似病例,也并未出现所谓未婚医护人员抽签进病房的情况,“民众应以有关部门权威发布的疫情信息为准,勿轻信网上流言。”

据了解,“抽签进病房”的消息,来自媒体对惠州中心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抽签进入ICU,特护输入性中东呼吸综合征患者”的报道。

5月30日晚,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乳腺科吕鹏威”在微博上转发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医生的朋友圈,截图显示,为了ICU里的MERS患者,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抽签“进入战场”。昨晚,该微博已被转发超过10万次。

据《广州日报》报道,5月30日早,该医院的医护人员接到一份紧急通知,“姐妹们,紧急通知,因为要抽调人员到ICU上班,全部人员不得离开惠州,排班表会改班。另外,未结婚的于9:00前回科室抽签,参与后备人员梯队,不得缺席。”该报道称,未婚的医护人员作为第一梯队参与抽签先上“战场”,已婚的作为第二梯队。

网友纷纷为惠州市的医护人员点赞。网友@耳科赵医生说,向战友致敬,当年SARS时就是这样,很考验人性的时刻。危难面前,勇者履行自己的责任。 新京报记者 李丹丹

■ 释疑

律师:MERS患者金某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据报道,韩国医生曾建议金某取消前往中国的计划,不过他没有听从医生的建议。对此,有网友认为金某此种做法“不道德”。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对新京报记者表示,金某在明知其可能感染MERS的情况下,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仍入境中国,任由病毒蔓延,应对其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是民事责任。”韩骁解释,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如果金某的行为导致MERS传播至中国大陆地区,其应当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是刑事责任。”韩骁分析,金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规定,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金某存在主观故意,在明知自己患有严重传染病的情况下拒绝接受隔离治疗,将可能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还规定,投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如果金某存在主观故意,且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将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加重情节,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另外,金某还可能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也就是说,即使金某主观并无故意,但在明知自己患有严重传染病的情况下擅自入境中国,客观上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也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韩骁表示,民诉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刑法也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因此,虽然金某是韩国国籍,但根据我国民事及刑事相关法律,依据属地管辖原则,我国对其违法行为均有管辖权。 新京报记者 李丹丹

【揭秘】

金某是如何脱离韩方监控来华的?

金某是如何脱离韩方监控来华的?这一疑问引发关注。这名患者的妻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说,她丈夫的工作十分繁忙,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差。

金某为何能出境?

韩国保健福祉部发言人在5月28日的通报中承认,在初期调查中并未将该男子列为密接者。但韩方同时认为,该男子刻意隐瞒“密切接触”经过,导致事态扩大。

该发言人说,在初期调查中,该男子并未说明其在5月16日探望过后来被证实患有中东呼吸综合征的父亲。他在5月19日开始发烧后和5月22日在某医院治疗时,并未向医生说明自己曾接触过确诊患者。事实上,其父亲在5月20日就已被确诊为韩国第三例中东呼吸综合征患者。

5月25日,这名男子第二次接受治疗时仍然否认其父亲为确诊患者,而且也未听从医生劝其取消出差计划的建议。与此同时,当事医生5月25日了解到该男子有中东呼吸综合征密切接触史后也未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一直拖延到该男子出国后的5月27日才向其所在地区保健部门报告。这些消极应对的做法,使得这名男患者摆脱了韩国医疗和防疫部门的监管。

韩国社会怎么看?

韩国《中央日报》评论说,这名赴华韩国男子曾去医院探望了身为确诊患者的父亲,却未被列入隔离对象,负有报告义务的医疗人员也没有及时报告疫情,这些管理上的漏洞导致疫情不断扩散。还有韩国网友称,这名韩国男子不顾劝告,强行出国还将疾病传染到中国,令韩国人蒙羞。据新华网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