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部:防范寨卡病毒经输血传播
发布时间:2016-5-30 9:50:23 浏览次数:
本报北京5月23日电 记者陈海波23日从国家卫计委获悉,北京等部分地区近期陆续发现输入性寨卡病毒个案,鉴于我国属于寨卡病毒非流行区的现状,该委日前发布《关于血站加强寨卡病毒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血站完善献血者健康征询制度,有寨卡病毒感染史且痊愈后未满4周者,暂时不能献血,防范经输血途径传播寨卡病毒。
根据通知,暂时不能献血的情形还包括:曾在寨卡病毒流行区旅行或居住,离开后2周内有寨卡病毒感染症状,症状消除后未满4周者;曾经去过寨卡病毒的流行区,离开未满4周者;曾与寨卡病毒感染的男性或3个月内去过寨卡病毒流行区的男性发生性行为未满4周者。
通知要求各血站加强采供血人员寨卡病毒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对寨卡病毒感染者的识别能力。同时,健全献血后回告和保密性弃血制度,确保献血者献血后一旦发现自己感染寨卡病毒或意识到符合上述延期献血条件的,能够及时告知血站,并施行保密性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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