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警方悬赏举报毒品犯罪 举报20斤以上奖励3万
发布时间:2017-4-20 9:06:30 浏览次数:
举报毒品10000克(20斤)以上,每案奖励3万元;举报种植罂粟,100株奖励100元,平均1块钱1株……大河客户端记者今日从周口市公安局获悉,为奖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河南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 《河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周口市公安局已将该办法正式对外公布。
据介绍,公民可以通过书面材料、电话或者其他形式向各级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吸食、注射毒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走私,非法运输、买卖易制毒化学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逃重特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等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均在举报之列。
对于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经查证属实,将按照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举报吸食、注射毒品的,每查获1名奖励500元; 举报走私、贩卖、运输毒品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的,根据缴获毒品数量(毒品折算标准按照省公安厅规定)进行奖励。具体标准为:10克以下,每案奖励500元;10—100克(含100克),每案奖励2000元;100—1000克(含1000克),每案奖励5000元; 1000—10000克(含10000克),每案奖励20000元;10000克以上,每案奖励30000元。
对于举报走私、非法买卖、运输国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缴获量进行奖励。缴获《易制毒化品管理条例》第一类管制品种的,每1千克奖励2000元;缴获第二类管制品种的,每100千克奖励2000元。
对于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每铲除罂粟100株奖励100元,折合1株1块钱;举报非法制造毒品,制毒物品加工厂(点)缴获毒品的,根据厂(点)规模和缴获量予以奖励,每捣毁1个加工点奖励10000元,每捣毁1个加工厂奖励50000元。
而提供在逃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嫌疑人线索的,每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奖励10000元。举报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根据查证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视情况予以奖励。对举报人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
举报受理部门为周口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禁毒大队或各县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地址在周口市川汇区永宁路中段,举报电话为110或18638096133,电子邮箱:wwjpolice@163.com。警方承诺,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漏,违者将被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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